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等14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以下简称《通知》)。文化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文对《通知》的几个显著特点进行解读:
针对当前网吧和网络游戏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通知》积极创新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创设了一批新的管理制度,填补这方面管理制度上的空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为加大对黑网吧的打击力度,《通知》规定,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27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70条的规定,对无照经营网吧的,个人非法经营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5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以充分发挥刑事打击手段的作用,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通知》还对从事黑网吧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做了解释,专用工具、设备包括电脑主机、显示器、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等,对这些专用工具、设备要依法没收。针对“电子竞技俱乐部(馆)”、电脑服务部、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现象,《通知》要求依法查处取缔。
(2)为根治互联网接入、营业场地等黑网吧的生存条件和环境,《通知》规定通信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明知是黑网吧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电信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对明知是黑网吧而向其租赁场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对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黑网吧提供上述条件的,从重处罚,从而为从源头杜绝黑网吧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依据。《通知》要求通信管理部门要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名单,通知并监督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电信企业对有关违法经营的网吧实施终止或暂停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措施。
(3)针对网吧超时营业问题,《通知》规定通信管理部门要对有关部门认定未执行限时营业规定的网吧,要求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在每日0时至8时暂停其互联网接入服务,从而实现利用技术手段落实管理规定。为防止网吧锁闭门窗通宵经营造成的安全隐患,《通知》规定对在国家规定营业时间以外锁闭门窗经营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4)针对学校校内上网场所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通知》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内上网场所实施备案登记管理的制度,校内上网场所必须由学校直接管理,不得出租、承包,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知》还明确了教育、工商等部门对此的管理职责。
(5)当前,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已出现对经济金融秩序的产生冲击的趋势。同时,由于对网络游戏中虚拟货币的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追逐,也造成一些人特别是青少年沉溺于网络游戏。对此,《通知》规定了对虚拟货币管理的基本制度,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通知》要求严格限制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虚拟货币的总量以及单个网络游戏消费者的购买额;严格区分虚拟交易和电子商务的实物交易,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的虚拟货币不能用于购买实物产品,只能用于购买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等虚拟产品和服务;消费者如需将虚拟货币赎回为法定货币,其金额不得超过原购买金额;严禁倒卖虚拟货币。
统筹研究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充实全国网吧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通知》将网吧与网络游戏管理统筹研究、通盘考虑,强化了对网络游戏的管理措施,并提出要加快完善网络游戏管理的政策法规,大力调整网络游戏产品结构,在研发和运营等环节对容易导致成瘾的网络游戏规则予以限制和改造,积极推动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开发应用。
根据当前需要将网吧与网络游戏管理工作作为一个整体统筹研究的形势,为贯彻国务院专题会议的要求,《通知》中明确全国网吧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调整为全国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增加监察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出版总署、中央综治办为成员单位。各级网吧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可根据本地实际调整,保持原有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
严格控制网吧数量,着力推进网吧存量市场结构调整
《通知》中明确文化部今后将逐年发布全国网吧总量和布局要求。根据目前网吧市场的供求状况和监管实际,《通知》明确规定2007年全国网吧总量不再增加,各地均不得审批新的网吧,明确的表明了政府对网吧市场准入的态度,以扭转对网吧市场的盲目投资倾向。为保证这一规定的落实,《通知》专门规定对违反规定新批网吧的,由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同时,《通知》还就着力推进网吧存量市场的结构调整提出了要求。积极在现有网吧存量市场中推进连锁化、集团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不断提升网吧服务水准和行业形象。对网吧连锁经营单位的管理政策做出了调整,即由事前的行政许可调整为事后的行政确认,按照“成熟一个,规范一个,确认一个”的原则管理,具体规定将由文化部另行发布。需要说明的是,推进连锁网吧的发展是在现有网吧存量市场中推进,通过鼓励网吧连锁经营单位通过收购、兼并、联合、重组、参股、控股等方式来推进连锁经营体系建设,而不是在现有网吧之外增加新的连锁经营的网吧。
首次对公益性上网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做出部署。
《通知》对公益性上网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做出了部署,以发挥公益性上网场所作为青少年上网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实现“疏堵结合”。《通知》要求发挥学校、文化馆(站)、图书馆、青少年宫、青年中心和中小学远程教育、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满足未成年人网络文化需求方面的作用。通过安排专业人员、招募志愿者、教师家长参与等方式建立专兼结合的辅导员队伍,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环境。公益性上网场所的建设要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倾斜。
《通知》要求公益性上网场所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确需收费的应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规定管理。有关部门还要加强对公益性上网场所的管理。
实施预防、干预、控制网络成瘾的系统工程
我国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已日趋严重,并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卫生问题。对此,《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1号)的要求,将预防、干预、控制网络成瘾纳入精神卫生工作范围,实施系统工程。
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网吧管理工作自身的监督,大力解决执法不严和不作为等问题。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不作为、乱作为是一些地方网吧管理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对此,《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责任追究制,确保政令畅通。上级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要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明查暗访、重点回访、查阅执法文书等方式,加大对下级部门的督查力度。上级文化、工商部门在必要时可以调查、处理由下级文化、工商部门调查、处理的案件,或直接做出行政处罚。
《通知》特别提出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执法监察。对因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造成群众反映强烈并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网吧管理工作中以权谋私、接受商业贿赂和乱收费、乱罚款的,参与或变相参与网吧经营的,为违法经营和黑网吧充当“保护伞”的,要坚决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是首次对监察部门对网吧管理工作的监察做出明确规定,将有力保证网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来源:中国新闻网